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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June 15, 2009

幸福。。

今天,你问了我一个问题。
“是否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呢?就算知道是不可能”。。。
我还真的是认真的想了一想,只希望给到你一个的答案。。
无可否认,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,可是如果你已经知道答案了,哪又何必呢??
如果,你和她表白了,被拒绝了,你们还是可以做回朋友,那你可以去试。。
如果,你和她表白了,被拒绝了,朋友做不回,变成陌生人,哪又何苦呢??
只是想跟你说,真的做不回朋友的,非常难。。。。
当然,你又权利去追求,她也有拒绝的权利。。。
再者,如果他和她现在感情出现危机,当然你是有机可乘。。可是,事实呢??
如果,你真得很喜欢她,那应该是祝福她幸福,快乐。。。
喜欢,不一定要拥有。。。
看到自己喜欢的人,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,那就足够了。。。
没想到你看了,竟然回我一句:你答到好认真哦。。怕怕。。
昏了。。。

2 comments:

Tze Yik said...

没有尝试,又怎么知道会失败呢?可能,我们就离成功一步之遥。。

Chloe said...

很多事情就是那么天愚人!我只能说若没机会了就不要再给机会了!